H1B工作签证适合在美国从事工作的专业人士,如工程师、律师、会计、研究员、高科技人才以及电脑专业人士等。H1B由美国雇主申请,受益人最长可在美国停留六年。已经提出绿卡申请的H1B工作签证持有人可提出超过六年的H1B申请。在此期间并可变换雇主,转换成其他签证,或申请永久居留(绿卡)身份。
H1B工作签证适用甚广,是企业或公司最常申请的签证,核准时间约三至六个月。H1B签证的配偶与子女,可以申请H4签证陪同主申请人入境及居留美国,也可以申请入学,但是不能在美国工作。
H1B工作签证申请条件
- 申请人必须具有至少大学学士或以上的学位。学位不一定在美国取得。美国境外取得的学位需要经过评估机构认证。
- 所申请职位必须与其学位相关。
- 雇主必须同意支付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。
H1B工作签证配额
H1B工作签证每年都有一定的配额。2009年的配额是65,000,除去其中基于双边自由贸易协议留给智利和新加坡的 6,800 个配额,事实上,只剩下了 58,200 个名额给其它国家的申请人使用. 另外,根据2004 年 11月 20日通过的法律,每年增加了 20,000 个名额供获得美国硕士或硕士以上学位的人才申请.
不受配额限制的申请
不受名额限制的H1B申请案主要包括三类:
(1) 现在是H1B的身份延期;
(2) 现在是H1B的雇主转换;
(3) 雇主是属于「高等教育机构」;「非营利研究机构」或是「政府单位的研究机构」; 比如医疗中心,大学等或其附属机构。
H1B工作签证快速申请
移民局自2001年7月30日开办了一千美元快速审理服务。申请人在多付一千美元“加急费”的情况下, 可以要求移民局加速审理案件,移民局承诺在15天内决定是否批准该申请。 如果移民局在15天之内没有作出决定,移民局会退回加急费。根据我们律师事务所的经验,移民局通常在几天之内就作出了审理结论。
何时申请
移民法规定雇主可以提前6个月提出H1B工作签证的申请。因此,从2009年4月1日起就可以提出开始工作日期为2009年10月1日或以后的H1B申请。这些申请将使用2010财政年度(2009年10月1日开始的)H1B名额。但是所批准的H1B开始工作日期也将从2009年10月1日开始。如果没有新的立法,2010财政年度的H1B名额将使用的很快。去年的名额在开放申请的第一个星期就全部用完的情形,可能还让很多读者记忆犹新。有意申请H1B工作签证的读者,应尽早在二三月份把申请材料准备齐全,以备在四月初立即递件. 尤其是对于学位不在美国取得的申请人,还需要经过学位认证程序,更是需要未雨绸缪,提前准备.